唐山市面向社会人员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1-07-26 14:20:32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关于面向社会人员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
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
根据河北省语委《关于面向社会人员定期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冀语[2010]6号)精神,要求各设区市语委,每年组织四次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好我市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持有本市户籍(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的非在校人员。
二、报名
(一)时间:每年的3、6、9、12月的10-15日。
(二)方式:考生本人登陆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b.cltt.org/baoming),进行在线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信息“所在单位”一栏不需写详细的工作单位名称,只填写考生户籍所在地的“XXX(县市区)社会考生” (例如:路北区社会考生) 即可,否则无法确定缴费地点。相关信息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是身份证号信息)。
2.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才能按“确定”。合格的电子照片要求:像素为390*567(宽*高),jpg或jpeg格式,1M以下,蓝底。
三、缴费
(一)缴费标准:自愿参加测试的社会人员,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4]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50元/次/人执行。
(二)缴费地点:户籍或身份证信息所在地的县(市)区语委办(联系电话和地址见附件)。
(三)缴费时间:报名当月的17-18日(遇非工作日时间顺延)。
四、测试
(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当月的最后一个公休日进行,实际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内容: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要求,分为四项内容:第一项:读100个单音节字词;第二项:读多音节词语;第三项:朗读一篇短文;第四项:命题说话。
(三)方式:采用国家语委推行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依托租用的计算机房,进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证书发放
季度测试完成后的大约2个月之后,即每年的5、8、11、及下一年2月的17-18日(遇非工作日时间顺延),由本人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各县(市)区语委办领取。
附件: 各(县)市区语委办便民联系方式 (可在唐山市教育局网站查看)。
唐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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