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关于衡水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公告
- 时间:
- 2020-12-02 10:30:25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教育局: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具有衡水市户籍;
(3)驻衡水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在衡水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1.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考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
5.思想品德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11月02日到11月16日,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请登陆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哺乳期人员不在此列),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03日到11月17日(周六周日除外)。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4.证书发放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4 驻衡水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衡水市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七)其他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教师资格证的补办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需向证件颁发机构提交补证、补表的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申请人可向证件颁发机构电话咨询或者现场咨询。
为防止人员集中,申请人分批进行现场认定(每批次人员数量由认定点预约系统自行控制或者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且要求佩戴口罩,每两个人之间间隔距离不得少于一米,本人持个人健康码,外省近期回归人员持指定体检医院的核酸检测报告认定。
1.桃城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0318-2875875,户籍或居住证为桃城区的应往届毕业生)庆丰南街6号,八号公寓四号楼政务大厅.
3.枣强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南厅社会类审批综合受理窗口(0318-8981980,户籍或居住证为枣强的应往届毕业生)
5.深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大厅(0318-3118919,户籍或居住证为深州的应往届毕业生)
7.饶阳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开发大厦二楼东厅)(0318-7229079,户籍或居住证为饶阳的应往届毕业生)
9.故城县行政审批局A厅5号口(0318-6652151,户籍或居住证为故城的应往届毕业生)
11.阜城县教育局206室(0318-4622138,户籍或居住证为阜城的应往届毕业生)
13.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综合业务二科(衡水市红旗南大街3369号).(0318-2661680,户籍或居住证为滨湖新区的应往届毕业生)
补充说明:衡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工程学院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的或者在衡水本地逗留、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所在地衡水市认定点进行认定;已经回家或者在外省市居住、逗留、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在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也可回就读所在地认定,但需携带5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