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河北石家庄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 时间:
- 2022-05-28 10:03:52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资认〔2022〕2号)及《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函〔20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上半年石家庄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计划设置、确认点安排、认定公告发布、对上政策咨询、对下业务指导、申请材料抽查、国家专网审批、生成证书编号等工作。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分别负责现场确认点设置,保证户籍、有效期内居住证、现役军人武警部队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专升本在读学校、研究生在读学校、省内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所在地在本区域的国考合格人员;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人员按学校所在地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审核、现场确认,证表打印、证表发放、档案保管等工作。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6月9日8:00至6月30日17:00;
登陆网址:https://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网上预约
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预约地址: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
预约流程:点击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陆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认定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未网报进行体检的无法参加本次认定)。《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医院请于6月9号以后登录(http://jszg.hee.gov.cn/)“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或者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查看)
(四)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1年7月4日—7月15日(工作日)
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
申请人按户籍、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选择确认点,网报时可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各确认点具体确认时间可自行调整,认定人数较多的确认点也可安排周六、日。
(五)系统审批
审批时间:7月18日-7月20日
市行政审批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进行审批。
(六)制证发证
制证时间:7月21日-7月29日
盖章时间:8月1日-8月12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及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证书到市行政审批局盖章、压钢印。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通过预约、提前发布公告等形式,合理安排日办理量,做好现场确认场地、人员、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确认用户账号保管,于5月23日15:00前将《石家庄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制成图片连同电子版报我局公共邮箱备案(spjzhslc@163.com)。全市各确认点地址及咨询电话将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请各县(市、区)确认点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三)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资认〔2022〕2号)及《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函〔2022〕3号)精神,熟悉认定范围、明确申请要件、掌握审批标准、把握审核要点、规范操作流程,特别注意涉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政策把握,确保申请材料规范齐全、现场确认井然有序。
(四)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要保证7月15日下午17:30系统确认功能关闭前完成系统内确认工作。对现场确认过程中因工作安排不利出现教师延误确认、审核把关不严、私自提高门槛、信息弄虚作假等影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别提醒:今年关网时间提前了一个月,现场确认及制证发证时间较去年提前。
(五)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做好制证、发证等后续工作。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审批后,各县(市、区)接收认定数据,统一打印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教师资格证,按要求到市行政审批局盖章、压钢印。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告知申请人将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另一份认定申请表随体检表由各县(市、区)留存归档。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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