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关于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4-16 16:10:27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社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梯级培养机制,促进教师由成熟走向优秀,由优秀成长为专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决定开展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名额
(一)认定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的一线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名额
本次拟认定100名学科名师,300名学科骨干教师。
二、认定条件
近五年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远程培训除外)或市级培训且成绩合格;中学学段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岗位学历(取得的学历必须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小学(幼儿园)学段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岗位学历。高中和初中学段须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学段须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按新职称标准)。同时还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学科名师
1.从原有的省、市级学科骨干教师中产生,且须具备县级学科名师称号。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深厚的学科基础理论功底、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3.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区域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4.荣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奖励;近五年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过论文或论着;主持或参与了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在县级以上较大规模教师培训中讲学,或者在县级以上较大规模学科研讨活动中介绍教育教学方面经验。
5.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论文写作和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方面有显着成绩。
(二)学科骨干教师
1.从县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2.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的、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全面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并恰当运用;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有所体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着,是本区域公认的学科业务骨干。
4.荣获市级以上业务奖励;近五年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作为主讲教师在县级以上的学科研讨活动中介绍过教育教学方面经验。
三、认定办法
(一)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办法和推荐名额,采取民主推荐、自我推荐、层层选拔的原则,对所属学校提出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包括通过审阅上报材料掌握申报人员的整体情况,通过讲课、说课、答辩或观看申报人课堂实录、教学设计等形式,考察申报人的教育教学水平,通过考察、座谈等方式考察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和先进事迹,从中筛选出市名师和市骨干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报市教育局前,须公示7天。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报送评选推荐情况总结和推荐人选的以下有关材料:主要业绩文字及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一份(“学科名师”2000字以上、“学科骨干教师”1000字以上);推荐表文字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式三份;一览表文字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份;专着或论文复印件(3篇以内);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材料请按顺序排放整齐,所有复印件要加盖所在单位及教育局公章。5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师训科,电子版发送sxk2007@163.com。
(三)市评审委员会组织审核,确定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认定名单。印发认定通报,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训科。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以保证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向农村学校倾斜。各县(市区)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线教师(规定名额附后),为了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乡村教师的认定条件可适当降低。
(三)注意各学段学科分布,推荐人选尽可能涵盖基础教育的各个学科。
(四)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一律不得突破指标。学校领导兼课课时量应达到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推荐指标的10%。
(五)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人选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需公示,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单 位 | 学科名师 | 学科骨干教师 | 备注 | |
名额 | 其中乡村教师 | |||
桃城区 | 11 | 35 | 10 | 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不超过10%。 |
冀州区 | 7 | 23 | 9 | |
枣强县 | 8 | 25 | 9 | |
武邑县 | 6 | 19 | 8 | |
深州市 | 9 | 30 | 10 | |
武强县 | 5 | 15 | 7 | |
饶阳县 | 5 | 18 | 9 | |
安平县 | 7 | 22 | 9 | |
故城县 | 9 | 31 | 10 | |
景县 | 9 | 32 | 10 | |
阜城县 | 6 | 20 | 9 | |
高新区 | 2 | 6 | ||
滨湖新区 | 1 | 3 | ||
衡水中学 | 5 | 8 | ||
衡水二中 | 4 | 6 | ||
十三中 | 2 | 3 | ||
市一幼 | 1 | 1 | ||
市二幼 | 1 | 1 | ||
市特教学校 | 1 | 1 | ||
市教研室 | 1 | 1 | ||
合计 | 100 | 300 | 100 |
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推荐表
推荐表
注:题目下方“ ”内填写学科名师或者学科骨干教师;此表采用正反面打印
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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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周课时量 | ||||||
专业技术职 务及任职时间 |
任教学段及学科 | ||||||
何时何校何专 业毕业(肄业) |
年毕(肄)业于 校 系(科) 专业(修业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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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进修学历 | 年毕(肄)业于 校 系(科) 专业(修业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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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的时间、项目名称 | |||||||
参加何学术团 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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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奖励、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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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总 结 (包括思想道德表现、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的能力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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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书记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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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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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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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衡水市中小学学科名师、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行政 职务 |
职称 | 聘任 时间 |
最高学历 | 岗位 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段 | 学科 | 社会兼职 | 评为市骨干时间 | 备注 |
填写说明
1.日期栏:输入6位数,如1960年1月,录入为196001; 2.学历栏:一律填研究生、本科、专科、双专科、中专等;
3.备注栏内注明参加培训项目名称和年份; 4.学段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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