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 时间:
- 2020-09-21 15:19:58
- 作者:
- 王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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