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 时间:
- 2024-07-23 17:14:14
- 作者:
- 傅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导语】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于日后需要考教师编制的考生来说十分重要,这份文件如果丢失了一定要及时补办,否则可能会影响教师编制的政审环节,今天河北教师教育网就为大家整理了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通常情况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一式两份,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师认定机构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生成、审核、打印并且加盖了公章,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而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找不到了,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查询个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人社局人才中心和有存档资质的工作单位、教育局人事股或者档案室),其次找到档案后,咨询档案保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档案袋内是否有申请表材料,如果有这份材料,你可以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这样就算补办成功了。
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补办流程和要求稍有差异,因此具体的步骤和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以“邢台市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须知”为例,介绍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有电子照片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小二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有电子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并在“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粘贴好照片并在“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加盖申请人档案保管机构的公章。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无法自行办理时,可通过委托办理方式补办,需要另外提供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所需补办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在领取之后已经备案,再次丢失后不予补办。
文章来源:邢台市教育局
原文标题:邢台市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须知
原文链接:http://jyj.xingtai.gov.cn/index/article/index.html?id=21244
以上就是“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的全部内容,仅供参考,因为每个地方的流程和要求不同,具体以自己认定的机构为准。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河北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资讯,如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常见问题,河北教师资格证,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河北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河北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河北教师资格证考试地点,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系统以及相关知识,加入河北教师资格证交流群,与老师同学一起交流备考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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