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招聘:2021年河北衡水饶阳县劳务派遣教师招聘137人公告
- 时间:
- 2021-08-20 11:42:27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64名,小学教师58名,幼儿教师15名,共计13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饶阳县2021年劳务派遣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意愿。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人或配偶、父母具有衡水市户籍。
5.年龄在1985年1月1日至200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已经签订饶阳县劳务派遣合同的,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9日—8月22日,通过饶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4日17:00,共6天。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2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成绩自主查询的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
电脑端登录“http://ks.hebrpo.com”,直接跳转至报名页面,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手机端须微信关注“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众号后,根据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和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4.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缴纳考务费100元。通过初审而未进行缴费的,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相关材料上传。待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统一安排退费事宜。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6.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初审状态;“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审核拒绝”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各单位各岗位招录条件,由于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出现填报岗位错误、弄虚作假等,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公众号。对于审核状态、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9日9:00-10:30。
(3)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27-2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于8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
各岗位面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饶阳县现行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教育教材,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分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选用教材及章节,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的公告。
(1)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资格复审时,需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本人页及能证明是衡水市户籍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⑥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原件在现场审核一致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恕不退还。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21年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9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9月5日。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5) 注意事项:由于面试持续时间较长,候考期间应聘人员不得与外界联系,请应聘人员提前与家人做好沟通。夏天食物容易变质,请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必要的饮用水及食物。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如有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 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4.选岗。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同类别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的工作岗位,如出现并列,优先考虑面试成绩和学历。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落实相关待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占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同行业政府购买劳务服务人员标准。聘期三年,聘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方可续聘。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将严格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考试工作防疫的相关要求执行,须广大应聘人员积极配合。
(一)应聘人员须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考前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目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级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应聘人员,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及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时到达考点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应聘人员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应聘人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应聘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有关要求及事项
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如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应聘人员的咨询效率。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8—7237052 0318-7265833
17736008039
咨询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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