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 时间:
- 2021-03-01 15:59:41
- 作者:
- 吴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北教师教育网
一、北京各考点在校考生原则上分配在本校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你所在学校(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携带本人签字的《健康声明书》(见附件)参加考试。
考点校在校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7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学校报告。
二、其它考生(社会考生和本校非考点的在校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负责核验。本次考试将于3月7日至11日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声明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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